杭州收债公司债款人无力偿还债款怎么办?
《民法通则》第一百零八条规则:“债款应当清偿。暂时无力偿还的,经债权人赞同或许人民法院裁决,能够由债款人分期偿还。有才干偿还拒不偿还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。”
由此可见,债款人有必要偿还债款是必定的。但目前社会上债款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,一种是无力偿还,另一种是有才干而拒不偿还。而《民法通则》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则。
实践中,杭州收债公司债款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:
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。如归于这种情况,可按照上述《民法通则》的有关规则,由债款人分期偿还。
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。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,则只能就债款人的个人现有工业来清偿了,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、作出判决,再付诸执行,也就是说债款人有多少个人工业可供执行,债权人就拿多少。
张某与李某既然是朋友,能够进行坦诚的、实事求是的洽谈,订立一个分期还款协议,在协议上如有牢靠的第三人担保更好。这件事告知咱们:私人之间的告贷要稳重。
借钱给人,有必要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,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、如果数额较大的话,除立欠据外,也要尽可能由告贷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工业作抵押,这样就可削减风险。
科尔沁左翼后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东南部,地处东经121°30′~123°42′,北纬42°40′~43°42′之间。东北部与吉林省双辽市接壤;东部和南部与辽宁省彰武、康平、昌图县相邻;西部和北部与库伦旗、奈曼旗、开鲁县、通辽市和科左中旗相连。总面积11476平方千米,总人口40万人(2004年)。科尔沁,系蒙古族部落名,其意为带弓箭的侍卫;蒙古语称东为左。清初设旗。清朝早期以进军方向将蒙古分为左、右翼兵。1650年建旗后,以位于科尔沁部中心的左后方称为科尔沁左翼后旗。科尔沁左翼后旗辖12个镇、2个乡、10个苏木:甘旗卡镇、金宝屯镇、吉尔嘎朗镇、常胜镇、伊胡塔镇、查日苏镇、散都镇、阿古拉镇、努古斯台镇、朝鲁吐镇、海鲁吐镇、胜利镇、海斯改苏木、公河来苏木、浩坦苏木、巴雅斯古楞苏木、向阳乡、双胜乡、巴嘎塔拉苏木、额莫勒苏木、阿都沁苏木、茂道吐苏木、乌兰敖道苏木、巴彦毛都苏木。